以南宁市宾阳县国太村为例 推进法治乡村建设面临的主要困境及对策

推进法治乡村建设面临的主要困境及对策

——以南宁市宾阳县国太村为例

□夏小林

建设法治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本文以南宁市宾阳县国太村为例,通过论述该村法治乡村建设的基本情况,指出法治乡村建设存在的瓶颈问题,探寻新时代建设法治乡村的新思路、新举措,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一、国太村法治乡村建设的基本情况

国太村属于城中村,位于宾阳县城东面,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条件便利,下辖6个自然村30个村民小组,现有1878户7176人,共有6个党支部、109名党员,在家人员4500余人,外出务工人员2600余人。2013年以前的国太村专做私炮,2013年政府取缔私炮生产后,许多村民走上了电信网络诈骗这条罪恶之路,无疑给法治乡村建设设置了障碍。

在镇党委和镇政府的坚强领导下,2021年1月底,国太村完成村“两委”换届,实现村支书和村主任“一肩挑”,不再存有村“两委”相互掣肘的现象,为法治乡村建设打下坚实的政治基础。新当选的村党组织书记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带领全体村民加强法治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逐步提升,社会治安逐步稳定,集体经济收入较快增长。截至目前,国太村建立了“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一户一法律明白人”制度,村干部兼职治调主任配合镇政府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村委会气象大喇叭每日定时播报最新的法律信息,驻村民警每天巡逻走访各自然村。

二、国太村法治乡村建设面临的主要困境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提出建设法治乡村重大任务。随着近几年普法宣传力度不断加大,村民的法律意识得到增强,认同农村法治建设,法治乡村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国太村法治乡村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法治化不足,制度落实不力。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乡村振兴的领导力量,在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关键性作用。然而,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法治化不足,造成党在乡村振兴中制度落实不力。国太村虽然已建立“一村一法律顾问”和“一户一法律明白人”等制度,但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党组织没有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工作,不能结合本村实际情况依法制定严格的制度执行规章,使各项事务管理工作走上“表面化、形式化”之路,导致村民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不高,从而不能为其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

(二)基层政府的依法行政能力偏弱,工作开展不规范。基层政府有时无相关法律政策文件依据就强令各村开展工作,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便追责。村干部为完成镇政府的工作任务,经常是“口头承诺,事后反悔”,导致群众不再信任政府和村委会。政府的话语权逐渐丧失,政府公信力进一步下降,也误导群众不再信任法律权威,误以为法律就是一纸空文、领导干部的话才是有案可稽,使群众感受不到法治乡村建设的成果,极大影响了群众参与法治乡村建设的积极性。

(三)村干部和村民的文化水平不高,法治建设工作难推动。国太村“两委”成员12人中文化水平最高的是高中,有5人,约占42%;其余成员文化水平为初中。村干部由于文化水平偏低,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无法解决村里复杂的矛盾纠纷。随着法治宣传力度不断加大,村民的权利意识增强了,但义务意识还相对较弱。农民群众自觉尊法守法习惯还未普遍养成,存在“信访不信法、讲蛮不讲法、遇事找关系”现象;村民的科学、法治、道德素养相对不高,精神文化生活匮乏,淳朴民风变味,传统美德滑坡。这些都是影响和制约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的重要因素。

(四)人文环境错综复杂,在很大程度上制约法治乡村建设。2013年以前的国太村专做私炮,这迎合了当地村民“赚快钱、赚大钱”的心理。私炮生产被政府禁止后,部分人外出务工,留在家的青年则开始从事电诈这种违法行当,经常聚集打牌、玩手机、喝酒,无稳定的工作收入,以致难找到合适对象结婚。该村离婚率居高不下,单身离异男性多。再者,国太村同姓而居,易滋生不当的家族关系与当地政府、村委会抗衡。国太村做私炮的历史和村民现存的“一夜暴富”思想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法治乡村建设进程。

三、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助推乡村振兴的对策建议

新时代下的法治乡村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乡村建设,确保法治乡村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迈进。

(一)坚持党领导法治乡村建设,是推动乡村振兴的根本保证。法治乡村要建好,关键在党的领导。农村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乡村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一要发挥法治乡村建设的引领作用。坚持法治化、民主化的管理方式,引导村民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自治制度。二要突出党建引领驱动。切实把基层党建贯穿于法治乡村建设始终,提升党员基本素质、强化党员“领头雁”作用,有效增强农村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三要组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农村党组织。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法治意识,为法治乡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乡村建设,是推动乡村振兴的根本立场。“乡村振兴,核心是人。”作为乡村振兴主体的村民是推进乡村振兴的根本力量。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有力举措。“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总要求之一。法治乡村建设从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项目做起,因地制宜发展乡村产业,解决在家人员的就业问题,增加村民收入。在法治乡村建设中要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从群众身边的困难问题着手,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到法治乡村建设让群众参与、成效让群众评判、成果让群众共享。

(三)坚持“三治”深度融合的法治乡村建设,是推动乡村振兴的主要抓手。打好“自治、法治、德治 ”组合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治理道路。“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之一。乡村治理有效,自治是基础。发挥村民在法治乡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开展村级民主治理,由“干部替民作主”改为“村民作主”。建立由村干部、老党员、退休老干部或有威望的群众组成的各种村民自治组织,引导干部群众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主张权利、解决纠纷。乡村治理有效,法治是保障。着力完善乡村立法,提高乡村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确保各项问题得到合法解决。乡村治理有效,德治是教化。把道德融入法治乡村建设的各个环节,有效破解基层治理中法律手段太硬、说服教育太软等难题。打造良好人文环境,通过开展评选“最美家庭”“好媳妇”“守法模范”等活动,用榜样的力量激励群众接受优秀传统文化,形成勤劳致富、爱老敬亲、守法诚信的良好风尚,为法治乡村建设提供良好的人文环境。

(四)坚持培育法律人才的法治乡村建设,是推动乡村振兴的主要力量。坚持建立德才兼备的法治乡村建设工作队伍,抓住村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尤其是培养村党组织书记的法治思维,多措并举培育乡村法治队伍。加强基层干部法治思维与能力方面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重点培育一批以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组长等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探索推进农村与城市共享法律人才的模式,弥补基层法治人才缺失的短板。将乡贤、致富带头人、返乡大学生纳入农村优秀人才法治队伍,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保障。

(五)坚持开展多样宣传的法治乡村建设,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手段。一要利用好“宪法宣传周”、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要节日和时间节点,用村民听得懂的语言开展法治宣传,让学法、守法、懂法、用法成为村民自觉行动。二要利用好文化传播方式,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案例可在村委会审判,组织群众和中小学生旁听,预防村民违法犯罪。三要创新媒体传播途径,充分运用互联网、远程教育、手机APP等现代化平台,传播关乎乡村实际、村民生活的法律短剧、生活剧、微电影等。四要扩大送法下乡人员范围,鼓励在读农村大学生将法律带回家、带到基层,引导村民用法律解决问题。

 (作者单位:南宁市委政法委)